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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體育大學 - 體育學院

【公告】本校體育學院院長推選事宜

主旨:公告本校體育學院院長推選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體育學院院長推選及去職細則」辦理如附件1。

二、體育學院院長推選事宜如下

(一)候選人(自願或推薦)登記等相關事宜

1、登記資格候選人須具本校專任教授資格。

2、登記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月9日止。

3、登記地點體育推廣學系辦公室。

4、登記時,請繳交體育學院院長候選登記表(附件2)。

(二)選舉會議日期與方式

1、選舉日期113年1月17日(星期三)12時10分。

2、選舉地點教學大樓537教室。

3、選舉方式(參照上一屆):每位候選人依選票編號順序,分別發表10分鐘治院理念。

4、推選結果(參照上一屆):推選會議結束後隨即由全院教師以無記明投票方式進行投票每票得圈選二人,並將得票數最高之二人名單依姓氏筆畫順序陳請擇聘。

5、新任院長訂於113年4月1日起聘,任期3年。

三、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法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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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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